白环罚字〔2018〕20号)-吉林康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6-25
你(单位)“白城龙丹乳业科技有限公司” 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局于2018年6月20日对你单位下发了《白城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你单位未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