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环瓜罚〔2020〕6号-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7-30
2019年12月30日,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年产1000吨2-氯-5氯甲基噻唑、500吨4-氯-3′,4′-二甲氧基二苯甲酮建设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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