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环罚〔2020〕73号-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0-9-7
你公司240万吨/年新建工程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首采区、风井建设位置发生变化,首采区建设位置由井田东南部改建为井田南部,风井建设位置由玉溪村西500米处改建为玉溪村北300米处的山坡上,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5年底基本建设完成。因首采区位置与风井场地位置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煤矿新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5月编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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