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环(博罗)罚[2020]32号-廖榕金

2020-9-30
发现你(单位)在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上旬开始建设,于2020年3月中旬完成建设并安装生产设备,于2020年4月完成设备安装,于2020年5月3日投入生产。你(单位)未依法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擅自投入生产,属于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6月15日,我局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市环(博罗)违改[2020]62号),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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