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市环罚[2018]008号-肃北镁弘科技有限公司

2021-1-9
1、企业生产无组织粉尘排放管控不到位,厂区内地面随处可见大面积白色 粉尘;原材料堆场未做到全封闭,煤焦炉储煤场部分储煤露天堆放,渣场地面未硬化,无任何防护措施。  2、生产煤渣、废渣随意堆放,无任何三防措施;废渣、煤渣运输道路均未硬化,无任何防渗措施,且存在渣、土混堆现象;企业大门东侧约100米处堆放约6000吨生产废渣。  3、危险废物暂存室已存满危险废物,尚未处置;煤焦炉下产生危险废物的环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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