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环执罚〔2021〕4号-重庆市天鸿物流集团曜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2-2
通过重庆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发现你公司2020年11月24日对黄渝ft7123、蓝渝a3rl86车辆,2020年11月25日对黄渝fl0199车辆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时,未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进行结果判定,在上述车辆排放检验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应该判定为不合格,你公司出具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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