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环执改〔2021〕124号-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9-18
发现该公司冶炼车间1号矿热炉外锰矿堆放场未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涪)环准【2016】1号)要求采用封闭料场规范堆存,锰矿表面也未采取密闭和遮盖措施,不能有效减少物料堆存和转移过程中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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