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罚〔2021〕4号-资阳伟创建材有限公司

2022-2-9
2020年11月12日,我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第六周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文件内容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你公司正在生产,有废气排放。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对你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经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ZHJC[环]20201100 4Y001号),显示你公司有组织排放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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