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密新城子镇罚字〔2023〕000001号- 陈国峰

2023-2-3
2023年2月2日9时00分,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苏家峪村垃圾站处,将烟头投入厨余垃圾桶中,存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属于再次违反规定,当事人拒不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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