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大北洋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津市环罚字〔2023〕151号

2023-9-5
现已审查终结。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我局于2023年6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迁建项目二期厂房对面存放有一大片裸露砂土,经确认砂土体积约4800立方米,处于露天存放状态,未设置不低于砂土高度的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