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和责改字〔2023〕14号-河源市恒和再生资源产业有限公司

2023-11-13
1.你公司在发生废水突发环境事件时未第一时间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  2.未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你公司位于大坝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区内污水横流,且整体环境脏乱差,管理混乱;  4.厂区雨水排水渠残存有污水,未对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措施;  5.污水进水管向标识不明,且管道铺设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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