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密东邵渠镇罚字〔2023〕0039号-耿军

2023-12-25
2023年12月18日9时00分,东邵渠镇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高各庄村村口处将厨余垃圾投入其他垃圾桶内,经核实,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7日收到过书面警告,且拒绝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经纠正,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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