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密东邵渠镇罚字〔2024〕0002号-方远林

2024-1-4
2024年1月3日9时00分,东邵渠镇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东邵渠村村口往西50米处将厨余垃圾投入其他垃圾桶内,经核实,当事人于2024年1月2日收到过书面警告,且拒绝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经纠正,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