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密穆家峪镇罚字〔2024〕0001号-张翠琴

2024-1-5
经查,2024年1月2日8时30分,当事人在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密三路坝头村北口路边,在不具备安全的条件下使用燃气。经责令改正,当事人未改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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