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环罚字〔2024〕18号-天津市静海县联顺线材厂(普通合伙)

2024-1-20
现已审查终结。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我局于2023年11月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参考你单位《天津市静海县联顺线材厂(普通合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验收报告,你单位镀锌工艺产生锌烟、氨气,镀锌1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1+水喷淋1”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P1排放。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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