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亿鑫隆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津市环罚字〔2024〕14号-天津市亿鑫隆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2024-1-24
现已审查终结。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我局于2023年11月2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加油站内共有汽油加油枪14把。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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