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连罚字〔2016〕01号-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2019-6-20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4月7日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废气污染物进行了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你公司自备火电厂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倍数为4倍左右。2016年6月1日,我局给你公司下达了《海西州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西环责改字〔2016〕05号)。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2016年6月10日我局对你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10万元(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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