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170043-上海如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12-7
公司外排废水进行监测,并于2016年12月17日出具测试报告(编号:2016-水-4-077),测试报告显示你单位排放口pH值(无量纲)为12.2,悬浮物浓度为226mg/L,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规定的pH值(无量纲)为6-9、悬浮物浓度为70 mg/L的排放限值。上述行为已违反《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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