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170022-上海韶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12-7
1、于奉贤区奉城镇卫季村1155号从事阳极氧化加工生产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主体工程于2015年3月即投入正式生产;2、废气洗涤塔加药箱pH值呈酸性,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上述1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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