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160458-肖秀霞

2019-12-7
从事餐饮生产服务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主体工程于2011年9月即投入正式生产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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