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环罚字[2019]第J099号-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2020-3-19
2019年11月22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处理后废水化学需氧量为350mg/L、氨氮为94.9mg/L,挥发酚为26.9 mg/L,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间接排放标准,分别超标1.33倍、2.80倍、88.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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