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环罚决字〔2020〕6号-河南天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0-3-25
2019年12月25日1时左右开始为非抢险类工程供应了混凝土,违反了重污染天气红色管控措施。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指出问题后,你单位立即实施了停产,12月25日9时左右,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对你单位用电要进行了查封。你单位确实存在红色管控期间进行生产情况属实,未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通知》(郑政文〔2019〕175号)和《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调整为I级响应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293号)要求落实应急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一厂一策”规定红色管控期间你单位要严格落实停产管控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补充调查,你单位已按要求进行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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