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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 >  临沧曝光台
临沧 行政处罚共75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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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区进场道路未硬化,厂区地面有积尘、积水,进场道路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导致车辆进出场时产生扬尘污染;2.厂区沉淀池清[详情]

1.扬尘防治不到位,运输砂石的车辆没有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场地内及进场道路积尘严重,未采取洒水[详情]

1.厂区进出场道路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导致运输砂石及混凝土车辆在进出场道路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2.厂区地面及进场道路积土[详情]

该电站于2012年11月5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27日第一台机组建成发电;2017年9月8日第二台机组建成发电;20[详情]

1.碎石生产区露天生产,破碎设备、传送带封闭措施不到位;毛石料、碎石、砂料露天堆放,未遮盖,无降尘、无抑尘措施;厂区地面[详情]

你公司通过私设排污管道,于2020年7月29日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外排至厂区旁一水河(南汀河支流)。[详情]

1.拌合站料仓顶部滤网和布袋破碎,出现冲顶现象,大量粉尘直排外环境;  2.生产区域洒水降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粉尘无组织[详情]

1.石场1#破碎系统擅自停运抑尘设施,未采取湿法作业,作业现场产生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2.石场开采面大面积裸露,非作[详情]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我局。2016年5月8日前,[详情]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名单发布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我局。2016年5月8日前,你单位[详情]

 2014年9月23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清洁[详情]

要求你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应于一年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报告报送我局。2015年[详情]

 我局于2014年9月1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有监察记录表为凭[详情]

我局于2014年9月1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识别标志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详情]

 2013年6月24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13年重[详情]

该电站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在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以上[详情]

  该电站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在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详情]

2012年11月上旬,临沧富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博尚镇户有村大田河“坳水处”山林推[详情]

你公司水泥涵管生产线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属于未批先建行为。[详情]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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