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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 >  金山区曝光台
金山区 行政处罚共25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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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进行运营管理。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详情]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详情]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详情]

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详情]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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