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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 >  松江区曝光台
松江区 行政处罚共14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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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详情]

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详情]

擅自闲置环境保护设施。[详情]

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详情]

通过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详情]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详情]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详情]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详情]

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详情]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详情]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详情]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详情]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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