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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 >  崇明县曝光台 > 非法处理危险废物
崇明县 行政处罚共4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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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详情]

擅自闲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详情]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详情]

未及时报告且未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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